自從9月12日起

三聚氰胺正式走入我們的生活

除了那些有接觸三聚氰胺的人以外

沒有人知道

這是一種"食物"

和著奶粉吃少量

不會有什麼事情

當三聚氰胺剛曝光

大家都以為

這是一種"毒藥"

吃了會在腎臟聚集

引發腎結石

當三聚氰胺是一種"毒藥"的時候

根本不應出現在食物裡

衛生署隔一天

竟然容許三聚氰胺存在2.5ppm


後來又不知道從哪邊跑出來的專家

說:代謝快!1天內9成隨尿排出

這下子好

證明了三聚氰胺是一種正常的物質

可以少量的添加在奶粉等等

當成"可口的食物"

那這些受到"誤解"的廠商

應該要向大有為的政府

申請國家賠償吧!

但是我有點搞不清楚

國家賠償不是用我們繳納的稅金嗎?

那為什麼要用來賠償這一初鬧劇呢?

這是我們的社會

顛倒了是非黑白

加害者變成了被害者

決策者決定要挺身而出

決策出2種不同的標準

要讓社會大眾所繳的稅

有地方亂花

反正羊毛總是出在羊的身上

而倫理道德呢?

只有國小課本才會有吧!

至於我們這些羊咩咩

還不將自己的狼皮翻出來披上

就只好繼續當政府與財團的提款機

繼續任人宰割了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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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obyhu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